关于花卉园艺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为提高我国园林绿化企业综合素质,满足园林绿化行业科技人员对职业资格的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等文件精神,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本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花卉园艺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工作,取得证书后,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还将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中、高级职业资格应等同于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一、职业概况:
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已正式颁布《花卉园艺师国家职业标准》,花卉园艺师职业资格证书就是进入花卉园艺就业市场的“通行证”, 花卉园艺师培训渐成热门,国家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必将对我国花卉园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带来巨大影响,花卉园艺师就业前景十分看好,目前,花卉园艺师的培养相对滞后,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花卉园艺师成了各大花卉园艺公司争夺的人才。
二、培训对象:
从事花卉种子(种球、种苗)、盆栽植物、鲜切花、观赏苗木等繁育、栽培、应用、生产与管理的人员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填写申报审批表、档案卡、单位证明(各2份);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2寸3张。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为现场实际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都达60分以上为合格。二级和一级需进行综合评审。
五、培训方式:远程培训、面授;循环开班,每班60人。
六、证书效用:考评合格者,核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全国范围通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8号北方明珠大厦 邮编:1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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