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通知
各相关单位:
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4年9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形象设计师这一新兴职业在我国将首次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范畴。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种被称作“形象设计师”的职业让许多人眼前一亮,是当前职场上最被看好的金领职业之一。作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首批公布的新职业,形象设计师正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国内的形象设计师在近几年迅猛发展,已逐步地进入日常生活当中,而被国家“正名”后,形象设计师这一金领职业将受到更多人的热宠,其前景非常开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部长令等文件精神,我国将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就业制度,规定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取得等级资格证书后,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还将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中、高级职业资格应等同于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一、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形象设计、服饰设计、色彩咨询诊断、着装顾问、形体塑造、发型设计、美容顾问、心理咨询、商务礼仪、形象设计产品营销、影视传播、演艺、模特、广告设计、企业文化建设、城市规划等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等级的形象设设计师职业资格的培训与考评。
二、证书:
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国家承认,全国范围通用。
三、报考等级、条件、收费标准:
助理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①取得形象设计员职业资格,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②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③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试用期满。
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①取得助理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从事本职工作二年以上;
②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五年以上;
③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二年以上;
④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二年以上;
高级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①取得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二年以上;
②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③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
④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
四、收费标准:全国统一收费4800元/人(含培训、教材、专家指导、论文答辩、评审等费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8号北方明珠大厦 邮编:102218
联系人:王老师13552524558 QQ:547704889
电话:010-81776512
传真:010-817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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